反垄断究竟是反对什么 大公司究竟为何令人恐惧?
那么,大公司为什么令人恐惧? 其实从有反垄断概念开始,就没怎么变过。 “任何人回想起 1890 年的美国,都会意识到人民身处动荡不安中。这个国家刚刚废除奴隶制,并为此而庆幸。但另一种奴役正凌驾于美国人民之上——极少数人和公司手中资本聚集所带来的奴役。他们控制着这个国家的一切商业,包括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销售,一切只服务自己的利润和利益。这种威胁迫在眉睫,必须回以坚定的监管,保护人民免于压迫。”
1911 年,美国最高法院裁定首富洛克菲勒(Rockefeller)的标准石油在反垄断诉讼中败诉,随后标准石油被拆分为 34 个公司。时任最高法院大法官约翰·马歇尔·哈伦(John Marshall Harlan)在上述结案意见里总结了反垄断监管的根源。
哈伦强调的 1890 年,是美国国会通过全球第一部反垄断法的那一年。反垄断运动的诞生,就源于自由被剥夺的恐惧。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开始,逐渐被定义的各项个人自由。 19 世纪后期,美国结束奴役制,快速工业化。同时铁路普遍全国、电报开启远程通信。商业公司规模随经济发展快速扩大。 但公司大到一定程度之后,它们开始控制生活中的方方面面。包括最基本的物资价格,与参与商业竞争的权利。 1887 年,全美 80% 糖业被布鲁克林商人哈弗·梅尔(Harvard mell)所垄断。通过恶意低价竞争和收购,中小炼糖厂的精糖和原糖之间毛利率 1% 都不到,不是倒闭就是被收购。 美国烟草公司以掠夺性定价等方式垄断烟草业,控制过 95% 的美国香烟市场。控制了大半个美国北部电力生意的供电控股企业北美公司,通过行贿获得了 7 个州电力经营权,控制当地电力定价。 农业以另一种形式被垄断,中小农场主们发现负责运输的铁路公司控制运输市场,借机囤积谷物。农场主只能面对两难选择:支付居高不下的铁路运费,或者付高额存储费。“穷困的农民,无法花 10 到 100 美元诉讼巨款去单挑富有的铁路公司”《华盛顿邮报》这样描述。 1890 年,美国国会几乎全票通过了全球第一部反垄断法《谢尔曼法案》,尽管反复博弈后推出的法案对“抑制贸易”的定义充满争议,但第一次让美国联邦政府能以垄断为由对公司发起刑事和民事诉讼。 (编辑:顺游网_765游戏网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